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计生)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有关单位:经研究,201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定于2019年4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地点2019年4月20-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考核对象(一)考核对象1.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19年度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2.2018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冀人考发[2019]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9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4月20日开展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现将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考人员范围全省卫生计生机构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报考条件2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卫生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5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19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度卫生、中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职称)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43号)精神,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科学、客观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决定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7
鄂人社函〔2017〕269号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提高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通知如下:一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省直有关部门,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为做好2017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和条件 (一)2017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采取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符合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卫生系列专
市、县(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各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宁单位: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2017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力做好职称评审改革工作(一)分系列分层级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要按照中办发〔2016〕77号文件要求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进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省人力社保厅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设职称评审栏目。各高评委办公室除原渠道外,还应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集中发布评审通知
甘人社通[2017]7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我省有关规定 ,现将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为国家开考的13类模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根据要求自选模块,评聘高级职务人
关于2017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业务能力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宁卫计函发〔2017〕77号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单位,委直各单位:经研究,2017年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职称业务能力考试于2017年4月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名人员凡符合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拟于2017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